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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矿集团公司纪委为党员领导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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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14:50:00     来源:纪检委、监察室     浏览次数:

本网讯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近日,内蒙古地矿集团公司纪委印发《建立内蒙古地矿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大数据管理应用系统的实施方案》,率先在区直国有企业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作为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的对象。




电子廉政档案在原有纸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对内容进行了充实,包括领导干部基本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婚丧喜庆事宜申报、出国(境)申报、上交礼品礼金、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党纪政务处分等形成的有关材料、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年度民主测评等情况。廉政档案一人一档,成为集团公司提拔调整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必查资料;集团公司纪委根据档案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同时廉政档案也时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进一步夯实了廉政建设的基础。

电子廉政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实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目前,集团公司纪委已为309名领导干部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除集团公司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外,将直属矿山、冶炼企业的管理层也全部纳入了监督范围;录入各类廉政信息4632条。各单位纪委也在陆续为本单位中层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将在年内全部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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